黄某与焦某甲因婚礼未领证后分手,展开了一场婚约财产纠纷的官司。黄某向法院起诉,希望返还婚礼相关费用,包括18.8万元彩礼和10万元酒席费,理由是他认为焦某甲从未有结婚的打算。两人在2024年初相识并迅速筹备婚礼,尽管未领取结婚证,但在国庆期间举行了婚礼。这笔大额彩礼及酒席费加上其他费用总计超过30万元。
法院一审判决焦某甲返还10万元彩礼和44946元酒席费,但驳回了黄某的其他请求。双方均不满结果,均提出上诉。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。
黄某在庭上提供了聊天记录,认为焦某甲的言辞显示她一开始并未有意结婚,反而在持续引导他投入感情和金钱。而焦某甲则表示,她从未有“骗婚”意图,并提出黄某隐瞒了父亲的严重疾病情况,认为这是信任破裂的根源,最终导致她对婚姻失去信心。
焦某甲列举了她在婚礼筹备期内与黄某的积极互动,认为双方真实有结婚意愿。法院最后认为,二人未结婚的原因是多方面的,难以简单归咎于单方,而关于黄某父亲的健康问题并不符合法律上的欺诈标准。
最终,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,对彩礼的返还比例进行了适当裁定。
发表评论